[摘要] 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办理海南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办理海南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贷款条件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及二手房)的,须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土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4、购买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大修住房所需费用50%。
5、同意按照管理局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人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操作流程
1、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
2、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资料
3、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
5、办理抵(质)押手续。
6、由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7、贷后管理。
知识导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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