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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保障房就要被收回?”

国际旅游岛商报  2012-07-09 00:00

[摘要] “如果同银行签协议购房,银行的贷款由我们来偿还。跟开发商有什么关系,凭什么开发商跟银行贷款建房,还不上贷款就拿市民房子顶缸。”该市民气愤地说,由于家里经济条件不宽裕,他申请经济适用房,经过层层审核,加上幸运女神的青睐终于摇号获得了一套南海花园保障性住房。

市民:开发商要市民签订霸王合同

“如果同银行签协议购房,银行的贷款由我们来偿还。跟开发商有什么关系,凭什么开发商跟银行贷款建房,还不上贷款就拿市民房子顶缸。”该市民气愤地说,由于家里经济条件不宽裕,他申请经济适用房,经过层层审核,加上幸运女神的青睐终于摇号获得了一套南海花园保障性住房。

就在他满怀希望要签署购房协议时,开发商要求业主再补签一份合同,里面声明开发商向银行贷款建房,如果不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房子抵押。“由于经济有限,我也是同银行贷款买房。如果签订这个合同,就是说即使我花钱买了这套房子,如果开发商还不上贷款,那房子还是会被银行收走。这房子到底是谁的啊?”该市民郁闷地说,怎么自己花钱买房,到头来还不属于自己?这样的合约怎么能签啊?

更让人无奈的是,开发商告诉他,如果他不签署这份合同,那就要求他退还摇中的保障性住房号。也就意味在未来2年内,他无法再申请保障性住房了。“这摆明了就是一份霸王条款,将开发商的风险直接转嫁到业主身上,开发商如此做法太不可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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