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刚刚出台《婚姻法解释(三)》明确提出,婚前房屋谁付的钱,离婚后房子归谁,这条政策的出台,结果引发了各地“婚房加名”热潮,近日,针对这一现象,南京市地税部门证实,他们已经通知房产契税征缴部门对于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
刚刚出台《婚姻法解释(三)》明确提出,婚前房屋谁付的钱,离婚后房子归谁,这条政策的出台,结果引发了各地“婚房加名”热潮,近日,针对这一现象,南京市地税部门证实,他们已经通知房产契税征缴部门对于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前,只要还清房贷,带上结婚证、房产证,并签署一份协议,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即以办理加名手续了,现如今房产加名却要加收契税,您觉得应不应该呢?
南京房产加名征税再成热点是否合理有待商榷
(来源:中国网)而新司法解释对婚姻双方婚前和婚后财产的认定做了明晰定义,很多“准婚族”和“老夫老妻”觉得只有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才算吃了“定心丸”,还有不少家庭出于“保护”子女的考虑,提出把父母的名字加到子女的房产证上。
据媒体报道,8月23日起,南京市地税部门通知房产契税征缴部门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征收契税。具体缴纳办法按照房屋所有权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市价,按照赠予类别征收3%契税。婚后共同房产增名目前暂不缴契税。
以前这种夫妻关系的房产加名行为,是不需要缴纳任何契税的,在一般情况下只需要交一些工本费就可以办理了,对于为什么现在突然征收,援引一位南京地税局工作人员的话来说,不缴税情况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随着近年来高房价高物价的出现,房子无疑是结婚成本中的“大头”,也成为不少媒体争相炒作乐此不疲的话题,对于“准婚族”来说坚持有房才结婚有时也是迫不得已。在中国,往往为了买一套新房,工薪家庭要穷尽毕生的积蓄,有的甚至需要两代人共同支付血汗钱。虽然说房子不是结婚的原因,但往往,房子是结婚的条件,可见房子的重要与珍贵,而在离婚时,矛盾激发,男女都不想要赔偿,而是想要房产。但按照新司法解释,若婚前没有协议,对男方给首付,双方共同还房贷的家庭来说,女方离婚后不能获得房产,仅能获得赔偿。不少丈母娘提出要求,女儿一定要在房产证上署名。不少准新人因为在加名上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买房计划搁浅。
随着《新婚姻法》的出炉,发生婚前房产加名的热潮是必然的,而婚前房产加名征税确是不可理解的,按照南京市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的一位工作人员的说法,夫妻在婚后想对婚前房产加名,就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因此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征收契税。南京市所执行的税率是合成合理市场价征收。尽管如此,这次南京“婚前房产加名字征税”新政出台显得如此仓促,是否合理还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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