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启动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协助该县国土局收回土地出让金2.42亿元,为国家挽回了巨大损失。
近日,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启动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协助该县国土局收回土地出让金2.42亿元,为国家挽回了巨大损失。
据了解,今年5月底,乐东县检察院干警通过走访发现该县国土局去年拍卖的土地在买受人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部分土地出让金没按时缴纳,金额高达2.42亿元。
经检察人员调查了解到,2010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以乐府函[2010]116号文件同意以拍卖的方式出让位于九所新区的乐新储2010-2、2010-3、2010-4、2010-5号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2010年9月中旬,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5.51亿元的价格拍得上述地块的使用权。但买受人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缴纳3.09亿元土地出让金后,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没有按合同约定缴纳所欠余额2.42亿元。
为了避免给国家的财政资金造成巨大损失,乐东检察院积极发挥民事检察督促职能,向该县国土局发出民事督促起诉立案决定书和民事督促起诉书,督促其积极行使债权人权利,采取措施收回土地出让金。
在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和国土局的共同努力之下,近日,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欠的2.42亿元土地出让金汇入了指定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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