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由于部分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项目实际开发进度缓慢,有造成土地闲置的倾向,该局发出敦促土地开发建设通知,要求88宗土地相关用地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开发利用土地。
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由于部分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项目实际开发进度缓慢,有造成土地闲置的倾向,该局发出敦促土地开发建设通知,要求88宗土地相关用地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开发利用土地。
据了解,此次被敦促土地开发的开发企业包括海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天泓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伊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东汇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大亚置业有限公司、海南晨晖置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用地位置主要集中在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美兰区灵山镇灵山中学南侧、滨海大道南侧等。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规范土地开发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该局特敦促这些用地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开发利用土地。凡未按规定进行项目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该局将依照有关闲置土地处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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