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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人均月居住实际支出超680元 再“喊冤”

国际金融报  2011-05-11 08:05

[摘要] 国家统计局网站昨日刊载文章,再次就“人均111元居住支出”话题进行解读。文章由国家统计局核算司郑学工撰写,强调人均111元/月的居住支出并不是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而是住户调查得来的,它只包括房租、水电费、燃料费、取暖费、物业费、维修费等日常消费支出。

国家统计局网站昨日刊载文章,再次就“人均111元居住支出”话题进行解读。文章由国家统计局核算司郑学工撰写,强调人均111元/月的居住支出并不是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而是住户调查得来的,它只包括房租、水电费、燃料费、取暖费、物业费、维修费等日常消费支出。

文章指出,目前社会上出现了一种以误读和曲解统计数据以吸引公众眼球的现象,这是违背科学和不负责任的,是对统计工作的偏见和歧视。

此前,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已于5月4日发表署名文章,对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的统计方法作出了详细的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文章也坦言,统计部门的数据确实有瑕疵,并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上的数据粗略计算得出了一个较符实际的月住房支出数字: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包括住户调查口径的居住支出和一部分购房支出,不包括虚拟支出)已超过8162元,也就是每人每月支出680元以上,约合每户1958元/月。文章还特别提醒,这个数据还只是一个的平均水平,不同地区存在较大差距。

不过,国家统计局一而再再而三的解释仍难解公众心中的质疑。一项名为“住房支出是您生活的一座大山吗?”的调查结果显示,住房月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五成以上的网友比例为25%;住房月支出占总收入41%至50%的网友比例为21%。

此前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房地产价格一路飙升的情况下,采取所谓的"平均算法"得出的答案显然与当下的房地产价格产生较大差异,不能准确地反映出目前人们的基本生活成本,因此,一些统计方法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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