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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明码标价后 楼市在售房价或集体走高

搜狐  2011-03-23 17:57

[摘要] 昨日发改委公告称,自今年5月1日起,中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全要实行明码标价。

昨日发改委公告称,自今年5月1日起,中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全要实行明码标价。

政府开发商必须一次性公布房源,每一套商品房、代办业务的费用及物业费用都必须明码实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再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国八条”已公布近两月,然而却仅仅有几个地方政府出台了具有弹性机制的房价控制目标,且已出台细则的城市均集中在二三线城市。

世联地产认为,一房一价无疑是“国八条”要求的价格控制下的产物,这虽然可以增加开发商销售的透明度,但对目前楼市调控作用不大,也未必会导致楼市限价。

申报价格后不得擅自涨价

所谓的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我们看到,通知中对于影响房价的因素考虑得相当全面,包含了:

(一)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

(二)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三)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四)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五)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弊端:或助推房价上涨

商品房明码标价对于整顿市场而言,虽说是个切实可行的方案,但也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担忧,上海市的房价是否会因此集体拔高呢?

世联地产分析师指出,在新条款执行后,开发商在申报备案时很有可能会拔高房价。销售房屋时,他们会通过“存多少抵多少”、打折、“日进斗金”等形式再让真实成交价低于备案价。

我们可以看到,经过这样一番“作战”,开发商的地位和销售丝毫不会受到影响。

“在楼市上升阶段,往往真实成交价还会高过市场价,并且,随着销售推进,优惠减少,人为制造一种紧张气氛,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误导了购房者,容易导致需求在短期内的集中释放。”

对此,同策咨询分析师也表示了相同的看法。他认为,明码标价并不能真正规范市场秩序,杜绝哄抬价格、人为炒作价格。

“相反的,如果申报备案的价格报的过高,然后再在此基础上进行降价、优惠,商品房‘明码实价’最终的结果恐怕只会是‘明码高价’”。

售房不明码标价,可按欺诈处罚

通知提示,5月1日后,若是商品房经营者没有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话,会受到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业内人士感叹惩罚力度甚微

“明码实价制度并没有对违法者给予真正具有威慑力的惩罚。”

同策咨询分析师告诉记者,目前的价格法仅规定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 元以下的罚款”。

而今,标价百万的商品房比比皆是,有的更达千万级别。分析师感言,区区5000 元罚款,对于开发商来说根本谈不上是什么惩罚。

此外,在推行“明码实价”过程中,如果出现价格管理部门自身不作为、放任商家虚标价格的事件,他们应受到怎样的惩罚呢?对此,现行的制度也尚未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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