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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门面未签合同就付钱 转租人"房财两空"

贵阳晚报  2011-03-15 11:32

[摘要] 昨日,读者廖小姐致电反映,她从原业主谢某的手中转租门面,但还未与其签订转租合同就将转让金支付给他,结果谢某拿到钱后就消失了,只留下一张无用的租赁合同,廖小姐不仅门面没租到,还被骗了几万元。

昨日,读者廖小姐致电反映,她从原业主谢某的手中转租门面,但还未与其签订转租合同就将转让金支付给他,结果谢某拿到钱后就消失了,只留下一张无用的租赁合同,廖小姐不仅门面没租到,还被骗了几万元。

据廖小姐介绍,她看中了河滨公园瑞花巷的一间门面,准备转租过来做毛衣生意。3月3日,她与几个朋友来到该门面处与租房人谢某商谈转让事宜,并要求叫上房东一起。谢某告诉她,房东没在,合同约定谢某有权将门面转租给别人,而房东无权干涉。为让廖小姐相信,谢某将自己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拿给了她。廖小姐看后没什么异议,只是觉得合同年底就到期,不知道能不能续签,谢某当时保证一定可以续签,于是廖小姐就将55080元的转让金交给了谢某,并约好晚上一起去找房东签转租合同。

当天晚上,他们一起来到房东家商量转让事宜,房东也同意将门面转租给廖小姐,但是年底合同到期后他就要收回门面不再出租。“你不是保证可以续租吗,如果只能租几个月我就不租了。”廖小姐质问谢某,并要求退还她支付的转让金。谢某借口出去打电话,就没再回来。廖小姐感觉自己被骗了,立即报警,警方告诉她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天深夜谢某悄悄返回将店内值钱物品全部搬走,并将手机关机,就此消失。

廖小姐找到律师求助,得知必须找到谢某本人才能起诉他,不然无法解决此事。但谢某已经不知去向,廖小姐非常无奈。“我们每天都在到处打听,但已经找不到他了,门面没租着,还被骗了几万块。”廖小姐希望以自己的经历提醒广大市民,未签订合同时一定不能先付钱,以免上当受骗,“房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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