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建部等4部委发文停止发放3套房公积金贷款,2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高于同期首套房利率。通知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住建部等4部委发文停止发放3套房公积金贷款,2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高于同期首套房利率。通知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日前,人民日报报道,我国公积金的总归集额达2万亿元,而多数城市的公积金闲置率偏高,公积金的存款利率低,缴存人的资产面临贬值风险。的确,按照我国住房价格的上涨水平,从2003年至今,我国绝大部分城市房价翻了一番多到三番,2003年底我国公积金储蓄总额3813.8亿元,到目前公积金储蓄也增长了不到2倍,这意味着,最近7、8年老百姓新增的公积金储蓄积累完全白缴,全部贬值。个人公积金帐户也是如此,表面上个人公积金是“数量增长的”,但实际上是“迅速贬值的”,本质上就是每多交一些、多放在里面一天,完全就是“白干活”。这或是部分人群乐于将公积金提取,用于“炒房”的的根源所在。
当前,世界经济趋势并不稳定,通胀有加剧趋势。我国经济结构持续失衡,长期严重依赖资源能源和高密集劳动力投入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模式,弊端已经显现;外在的贸易磨擦,人民币的,居民价格消费指数的上扬......都对社会公众造成一种心理挤压和“资产贬值”的预期。也概因此,有关方面在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将公积金尽量“关进笼子里”的时候,也必须正视到社会公众的心理预期。在力争达到房产价格调控目的的同时,也应尽限度让“关进去”的公积金“增殖”而不是“缩水”。
“趴”在帐户上的巨额公积金如何保值、增殖,是一个老问题。有关人员建议应盘活公积金使用渠道,部分城市已试点实行住房公积金用于教育贷款、大病费用支付等,这都是一个途径;另一方面也有人呼吁,建议政策放开允许公积金类保障资金参与风险较低的股票、基金投资,以真正让百姓分配发展成果“红利”。总之,与其让“趴”着的公积金“贬值”,让公积金帐户拥有者担忧,或者因公积金的长期沉淀而滋生腐败,就不如尽快探索出一条安全、有效和公平的公积金“增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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