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第一时间从省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目前该中心尚未接到《通知》,但是会严格按照《通知》内容执行。
昨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记者时间从省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目前该中心尚未接到《通知》,但是会严格按照《通知》内容执行。
停止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禁用公积金贷款投机性购房
《通知》强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下发此项通知,主要是针对部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一些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并非完全用于自住,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影响住房公积金发挥互助作用和制度公平。
购二套房月供多60多元
记者从省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若是商品房首付为20%,可贷款50万,而二套房首付为40%,可贷款30万。贷款利率五年以下为3.5%,五年以上为4.05%。
如果购买50万元的房子,贷款年限为15年,按照现行政策进行执行,首付不得低于50%,则贷款者支付的首付由原来的12万元提高到了30万元。
若贷款额度为30万元,贷款年限为15年,按照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即为4.455%,需要偿还的利息为111993.31元,较《通知》出台前偿还的利息高出11207.45元,月供也由2226.59元增加2288.85元,多出62.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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